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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17-09-13 点击数量:2918

 

纪检监察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
处长
1.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纪检、审计机关的部署,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;
2.制定本处室工作规章制度、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;
3.审核和批准各项审计报告和工作报告,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;
4.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控告和检举及来信来访;
5.对违法违纪等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;
6.对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;
7.依法组织开展行政监察,组织案件的调查处理和专题调研工作;
8.负责学院“三重一大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;
9.对学院的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;
10.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纪检监察室
1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,严肃查处违纪行为;
2.负责查处党组织、党员违法、违纪案件;
3.协助纪委接收、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控告、检举及来信来访工作;
4.协助对违纪违法等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;
5.负责对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;
6.负责本处室网站维护和建设工作;
7.负责上级纪委所需要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;
8.完成学院、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党风政风监督室
1.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执行各级纪委的指示精神;
2.综合协调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国家法律法规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;
3.综合协调学院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作风建设规定、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;
4.参与学院廉政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的监督检查;
5.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;
6.协助纪委对本院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7.受理党员的检举、控告、申诉,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,受理群众对党组织、党员的控告和检举
8.对依法涉嫌违法、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监察对象提出问责的建议;
9.开展学院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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